只是一个小小的管事人选而已,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就如林蔻所言,大不了先给试用期嘛。

林蔻笑问:“我倒是看过你们设计出来的东西,但宝玉做出来的胭脂我还没看到呢。还有,若只做胭脂水粉的生意,即便只是在外摆一个小摊儿也尽够了。但若要加上衣服首饰,似乎就不成了。”

见所有人看向自己,林蔻失笑:“得买一个铺子啊。”

若三春与湘云没有将钱拿出一半充入公中,这几个月的收入加起来未必不能买一个铺子,但因为拿出了一半,三春如今便只能眼巴巴地看向其他人了。

林蔻看向小富婆宝钗与黛玉:“你们出资购买,直接入股?”

黛玉笑着摇头:“不用不用,我名下正好有一个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呢,东西做出来直接拿过去卖就是了。而且二楼一直闲置,以前说是让客人休息,但胭脂水粉这样的商品客人往往买了就走了,根本不会留下,若是将二楼改建成买衣服首饰的地方,也是可以的。”

迎春与惜春、湘云三人喜不自禁,探春与宝钗却面色为难,似乎不大乐意。

黛玉注意到,颦眉道:“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宝钗看了眼林蔻,不知该不该说。

探春也有些犹豫。

林蔻直言:“还是按照正常的步骤来,亲兄弟明算账。”

宝钗与探春松了口气。

倒不是说不相信黛玉什么的,只是这门生意黛玉也有份儿,若是黛玉就这么免费将铺子给他们用了,之后算分成的时候,他们是该给黛玉多算一点呢还是少算一点儿?

多算,算多少?少算,以后会不会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