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厌恶憎恨着自己,有着强烈的自毁倾向。之所以没有动手,是他排斥着地狱,不愿落入地狱之中。

贝利亚不知道应该如何跟康斯坦丁解释,虽然地狱的景色不佳,但潘地曼尼南尚有改造的潜力,他可以按照康斯坦丁的喜好打造潘地曼尼南。

认识康斯坦丁的第三个月,贝利亚跟康斯坦丁变成了闲暇时能够凑在一起锻炼喝酒的朋友。贝利亚并不满足这样的身份,因为康斯坦丁有很多跟他同样定位的泛泛之交。

他的人类显然并不喜欢跟别人太过亲近,跟其他人始终隔着一层。他几乎没有超过五年以上的朋友,午夜老爹不算,因为他跟那个巫毒术士并不算是朋友。

贝利亚想要更亲密一些的关系,他想要跟那个灵魂贴得更近。

终于有一次,他看到了跟一个酒吧女招待调笑的约翰·康斯坦丁。

那一瞬间,贝利亚想要撕开那个女人的喉咙。

随即,贝利亚知道他真正想要什么了。

想要亲吻,想要深入,想要占有。

他对这个人类的迷恋,人类之中,完全可以用“爱”来定义。

他在来人间之前,路西法对他笑语,不要掉进约翰·康斯坦丁的陷阱里。但现在,康斯坦丁并没有给他制造陷阱,反而是他一心想要钻进他的陷阱里。

不,这不是陷阱,这是他所认定的归宿。

这是他想要抓住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