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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照片的本身很重要。

至少它证明了郑蓉蓉的确在他们手里,而且状态还不错。

只是现在小男孩还不能离开,警方需要做进一步的核实,比如请他的父母,以及他去做客的那位好朋友过来。

但沈欢在自己的车里拿了一件球衣,顺带着签名给他之后,小男孩就一点儿都不焦急了。

等到警员送了小孩子出去,施耐德问沈欢道:“沈先生,现在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我们提出申请,拿出1亿美金的米国债券来,但这里面需要的手续很复杂,而且牵涉会很麻烦。第二便是由你们来自己提供,这样的话……”

说到这里,他压低了声音,“这样对郑女士的安全更有保障。”

施耐德还有一句话没有明说。

沈欢看着他的眼睛,却是明白了。

那便是先交钱,把人赎回来过后,才进行抓捕活动,这样才是最恰当的。

当然,如果你想要警方硬上,那么他们也会同意,只不过最后的安危他们是不保障的。

对。

你没有看错。

事实上米国警方在抓捕罪犯的时候,在紧急情况下,是不会以人质的安全作为第一要素的。

这也是非常受诟病的地方。

但他们警方却觉得很好,因为这就代表着他们不用承担更多的风险。

不然歹徒劫持人质,想要给警察一枪就给一枪,你还不敢动弹,这是不是太憋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