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内容接着上次。

那只手从妻子的身体里钻出来后,很快又伸出了另一只手,然后是头、上半身、腿,最后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撕开皮囊,从里面钻了出来。

之后鹤年花了大篇笔墨来描述这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五官,是多么地让人惊艳,仿佛只需要看上一眼,就能为她神魂颠倒,为她倾尽所有,付出一切。

无疑,这还是个女人。

林柳眨眨眼,将这段文字又看了一遍——

还好,用词虽然华丽惊艳,但并不香艳,也没有任何露骨的描写。

……

这个女人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便走到其他尸体跟前,将他们的衣服扒下来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将所有尸体堆到一起,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然后鹤年笔锋一转,直接写到这个女人进了一家叫“林深见鹿”的铺子,再出来时,她不但穿戴一新,连五官都涂抹上了胭脂水粉。这些胭脂水粉让她本就艳丽夺目的五官愈发醒目,几乎到了倾国倾城的地步。

她所过之处,无论男女老少都看直了眼,不少人甚至因为看她,而没有关注前方路况,直接与对面之人撞了个满怀,发生了一连串儿的踩踏事件。

而这位姑娘,却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

若是林柳没有记错,这个“林深见鹿”,好似正是鹿岁那些铺子的品牌名字?这小子,都无师自通做软广了?厉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