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妄:[那你总躲我干什么?]

顾妄:[高中毕业出成绩之后的校庆,咱俩同台领奖,还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一起发表讲话了,你当时就在我旁边,还是你把话筒递给我的,砸我脚上了,挺疼的。]

隋逸记得,高中毕业的校庆,学校没有毕业生要求穿校服,但他依旧穿的板板正正,英姿勃发,可顾妄穿的白短袖,大黑裤衩子和黑色人字拖,随时能下楼扔垃圾的那种。

隋逸当时走神了,顾妄还没接过去话筒,他就松手了,然后话筒“bang”的一下,就砸了顾妄的大脚拇指。

老响了。

现在脑子里还记得顾妄当时骂的那一句“草”。

顾妄:[结果今天在公交车上,你不认识我了,学习这么好,不至于健忘那么严重吧?]

“……”隋逸暗暗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一时间有了杀人灭口的冲动。

隋逸打小就有个自尊自爱过头的小毛病,在他由于外力导致个人不太帅的情况下,他不喜欢遇到熟人,会迅速化身极度社恐。

所以,在他比较窘迫还躲不掉的情况下,会假装很冷漠,不认识任何人。

我看不见你,你就看不见我。

隋逸还会给自己进行心理暗示:我又不认识你,你瞅什么瞅?

这样,会减少窘迫给自己带来的羞耻感。

必须得自己先相信了,别人才会信,这办法,屡试不爽。

怎么到顾妄这儿,就破功了?

顾妄真他娘的是直男吗,小心思这么细呢。

顾妄还在叭叭个不停。

顾妄:[所以就想问问,我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随意:[你想多了。]

顾妄:[那咱俩能做朋友了不?]

这事儿问的,给隋逸整的很别扭,那正常人不就是整日相处,莫名其妙慢慢就处成朋友了?

这做朋友,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还非得正儿八经的承认一句,我扮演你爹行不行,我做你朋友行不行?

搞得好像谈恋爱的前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