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了他的骨,隐隐有了仙气,这么多年了,能遇上一个即将成仙的,真是好机会啊,我还没吃过仙呢。”

常京的瞳孔变了颜色,不再是黑色的,变成了暗金色,舌头伸出来舔了一下嘴角,那舌头似乎还能分叉。随后就消失在嘴边。

“吸收男人身上的阳气,只能算是小菜,手底下这么多人给我采集阳气,总是不够,根本不够我修炼的。要是把他给吃了,吸收了他的法力,千年雷劫算什么,我就真正成为千年地魔。这个世间,都在我的手心里。”

“能有这么大法力吗?”

常京笑着。贪婪的看着已经上了车的张玄。

“你知道蛹吧,毛毛虫幻化成蝶之前,会结成蛹。毛毛虫一直在吃,为的就是保存体力,等化茧成蝶的时候储存能量。张玄就是蛹,他花了两百多年修道,这么多年来的积累就是为了等他渡劫变成地仙。也就是说,他现在身体里聚集了很多法力,就为了渡劫,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在他蓄势待发之前把他吃了,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了。如果等他变成了地仙,法力还不如现在大,那时候他就上了仙籍,再把他吃掉天庭也会知道,会招来麻烦。修道的多了,有法力的也多了,死个把个老道上天根本不会管。”

“那他的的徒弟也是一百多年了,吃了不也很好?”

常京拍拍副总的肩膀。

“那小妖精留给你了。”

副总瞬间眉开眼笑。

“谢谢主子。”

“盯紧了,找机会,把他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