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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河间府人,去年的这个时候,他随着一群无处可去的人,上了海边的一艘大船,来到了这里。很短的时间,他就喜欢上了这里,对于家乡河间府,他没有任何的留恋,他的亲人都已经不在,房屋也在兵灾中变成了一片白地,而眼下在新城,他不仅仅重新讨了媳妇,在他的名下,还有了五亩上好的水田,而他,也因为一直表现出色,也成为了护庄队的小队长,小日子可以说是过的红红火火的。

他已经彻底的将新城当做自己的家了,可以说,如果现在有人敢来破坏他这种生活,他绝对是第一批操着刀子保卫自己家园中的一个。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护庄队就这么一直干下去,然后,说不定可以进风字营,虽然听说大人的风字营操练得非常厉害,但是,再厉害,也不会比日夜开荒种地厉害吧,他又不是身娇皮嫩的少爷,这点苦难道还吃不得,等到了时候,他一身风字营的戎装回到庄子里,看不把自己的那些伙伴羡慕死。

可惜的是,好不容易大人带着风字营出去征战,新城空虚,风字营开始补充人手,他却是无缘得进,这让他很是沮丧。风字营的兵源,没有别的途径,只可能从各个田庄的护庄队中挑选,这些经过风字营训练方式的基本操练过的庄丁,无论是从素质还是身世清白甚至是忠诚度来说,都是这百姓中最为出色的,这样的招收方式,彻底的保证了风字营的官兵队伍的素质和纯洁性,这一点是经过军务衙门研究并颁发了布告的,没人可以例外。

同样,在各个护庄队里,进风字营当差吃粮,也是那些精力旺盛的小伙子的夙愿。待遇高福利好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穿着风字营的军服,就代表着一种荣誉,一种身份,只要穿着这身军服,无论你实是在新城,还是在各个田庄,只要是在新城所属的范围内,你收获的绝对是真心实意的尊敬和热情洋溢的招待,每一个新城人都知道,他们现在之所以有这样的日子,都是这群可爱的小伙子,在保卫着他们,在为他们战斗。

第一次扩招,陶真落选了,为了这事情,他媳妇好几天都没有给他好眼色,近百人的护庄队,风字营挑挑拣拣,只要了十来个人,他真的觉得很憋屈,在过后的两个月呢,他更是憋着一口闷气,发疯了似的操练,他相信,只要第二次风字营来招人,他第一会选上去的。

可惜,没等到风字营的那几位官长来招兵,他却等来了民事衙门的征召文书。他将成为一个新的庄园的护庄队队长,也就是说,他现在当官了。

接下里,大船一艘又一艘的靠在了港口,数不清的人从船上下来,他知道,这其中,有那么一部分人,将会成为自己的子民,而自己只要将自己的工作做得出色的话,进风字营的夙愿,将不再是梦想!他清楚的知道,他原来的庄子里的护庄队长,就是货真价实的风字营里出来的,而他觉得,这位队长,教给他的东西,他基本上都学会了,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将队长教给他的东西,再教给自己即将组建的护庄队的那些小伙子们。

“陶兄弟,想什么呢?”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乐呵呵的走了过来,将插着两个馍馍的筷子递给他。

这是陶真这片聚居地里大家推举出来的庄头,威望很高,陶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情,让他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在陶真的感觉中,这位叫做蒋仁的庄头,就是一个有着满手老茧的憨厚农家人。

“我在想,明个儿是不是去城里为大伙要两头耕牛过来,没有大牛,小牛也成啊,稍稍养一养,今年用不上,明年就能用了!”陶真接过筷子,将自己想的事情说了出来。

“呵呵,怕是不容易吧!”蒋仁依然笑呵呵的:“这一次,人可是不少啊,城里不可能每个庄子都准备耕牛的,没事情的,陶兄弟,咱们别的没有,这把子力气还是有的,到时候大家多累点,也就成了!”

“总得试试才行!”陶真其实也没把握,不过,他倒是真的想进城一趟,除了该领的粮食,那些农具什么的,也要领回来,总不成这一开春,大伙光着手干活吧。

“对了陶兄弟,我来的路上,听人说,这里还有野人,大伙一直都琢磨这个事情,可是也一直没有见过,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回事?”蒋仁问道。

“野人?”陶真一愣,随即笑着说道:“野人倒是没有,蛮人倒是不少,不过,你要是看见拿着家伙的蛮人,可不能大惊小怪啊,那是大人招募的蛮兵,为咱们打仗的!”

“那他们就不祸害咱们百姓?”蒋仁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们敢?”陶真乐了:“有军法在呢?他们不要脑袋了,偷东西的最轻都是二十军棍,那么大的棍子,二十军棍下来,这月你就不要想下床了,至于抢东西的,轻一点的是利箭穿颊五十军棍,没死的话,还得拉出去游街示众,重一点的,直接就斩手断肩了。再重的事情,好像没人犯过,估计不用报到民事衙门,直接就被他们的官长枭首了,他们丢不起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