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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风字营所属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悟性,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能不能弄明白自己大人的意图,但是现在有聪明人自觉已经弄明白了,那些稍微愚钝一点的,在这些聪明人的解说下,也举得自己弄懂了。

统一了认识,那么,这次的大比武,你想不火红都不行了。每个人都火山爆发一样,毫不掩饰的迸发出了自己的热情,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比一刀一枪厮杀出来的功名更为露脸,更为快捷。

面对这平壤城里这一盛况的,还大感兴趣的,还有一位既不属于平壤本地的朝鲜军兵,也不属于风字营系统的人,准确的来说,这人的身份应该是俘虏兼肉票,对了,有的人已经猜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位傻乎乎的给新城送来了四艘武装炮船来,然后自己被逮住了的下一任葡西王国远东殖民地总督,兰顿勋爵阁下。

很明显,兰顿和余风之间的协议,以及兰顿的充分配合,让他得到了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待遇。余风也觉得有必要在他的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至少,他要让对方知道这一次败在自己的手里,并不是一个偶然,当然,这其中的威慑的意思,就不用再说了。

新城派来参加大比武的人员,得到了直接来自平壤的命令,将这位一直在新城好吃好喝的勋爵大人给带到了平壤,而且因为有了余风的命令,除了必要的“警卫”人员以外,基本上,勋爵大人在平壤城里,还是很自由的。

因为这份难得的自由,兰顿看到了更多的他平时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内容,首先,这平壤城的高大,就已经让感叹不已了,乡下土鳖的样子显露无疑,他不是没有看到过大的城镇,里斯本也是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市,可是,和这座城市相比,简直就是一个乡下小镇和一国之都的区别。当然,爵士阁下没有到过大明的京师,以他所谓的见识,他也实在想象不出,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该是何等的雄伟壮观。至于在吕宋的殖民地城堡,那就不用说了,连里斯本都是乡下小镇,这殖民地城堡也就比镇上的猪圈强不了多少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让他很是暗暗心惊的东西。军队!以他关注的重点而言,只可能是军队和军事设施,最容易引起他的主意。一队队荷枪实弹军容肃然的士兵,在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巡逻,一处处军营里传出来杀声整天的操练声,彻底让他打消了他对这个城市的一切不切实的幻想。如果说这些士兵,就是当初打败他的雇佣军的那些士兵的话,毫无疑问,即便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也就是这样的战力了。

但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团,一共是多少人,这个城市里,这样的士兵又有多少人呢?他在身边的监视护卫的人员的陪同下,大街小巷里转悠了一圈,心里暗暗做出了一个估算,即便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这样的士兵,也大约在一万五千在两万之间,而且,他没有看到王宫,很明显,这里不是这个国家的都城,那么意味着,在其他的城市,也有着这样的士兵,在都城里,还有更为精锐,装备更为夸张的士兵。

我真是疯了!想想自己当初居然想就依靠几艘武装炮船和一群招募来的雇佣军就想征服这片土地,兰顿简直就是惭愧不已,一脑袋的瀑布汗。了解得越多,他越是心惊,不是说在东方只有大明帝国才是这东方的主人的吗?这里很明显不是大明帝国的疆域。什么时候,这样的偏僻小邦,也能有这样的武力,要是东方的真实情况是这个样子的话,那么,自己就任这殖民地总督,恐怕就不是一件美差了。

神奇的东方,危险的东方!他已经决定了,如果他能够一有机会回到吕宋的话,一定要迅速将自己的所见到的,所经历的这些事情,毫无隐瞒的写信告诉自己的皇后姐姐,这些该死的家伙,居然蒙骗了皇室这么久!

第二百八十三章 火枪兵的铠甲

比武分为团体和个人两个大项,其中,团体的比武,虽然看起来花俏一点,好看一点,但是,却是没有太多的人去关注,毕竟即便是比赢了对方,除了名头好听一些,作为团体中的一员,却是落不下多少好处,实惠不大,自然兴趣也就不大。但是个人大赛就不同了。

按照风字营目前的状况,在余风的点拨下,以陈敏之为首的大比武筹备处,详细的设置了很多的科目,骑兵科,步兵科,火器科等等,甚至为了激励匠户营的匠人,还特意为他们安置了一个技术比武科目,总之,只要你是风字营中的一员,总能在这些比武的科目中,找到自己的擅长的项目,当然,这些项目,根据实用性的不同,所给出的各种奖励,也略有不同。

除了十个百户的官职,另外还有一批总旗甚至小旗的官职即将在这次比武中放出去,整个筹备处摆出了这样的一种姿态:银子和官职,就放在这里,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过来拿!

这些日子以来,余风对于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战斗阵型,经过深思熟虑集思广益之后,都做了一些改进。这就是后世穿越之人的长处了,他不会固步自封,拘泥于某一个桎梏,在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之后,就驻足不前了。他的眼光着眼的不是这朝鲜一隅,甚至不是这大明一隅,而是整个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