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大丈夫怕打雷闪电会不会很丢人?”李稷问。

“不丢人。”陈元手枕着后脑勺,漫不经心道:“怕一样东西,怕一个人,要做的是克服并战胜。”

“人杀了就可以了。”李稷不假思索:“雷电杀不到。”

陈元再次惊诧一个十四岁的小子总是冷酷的提杀人,似乎杀人在他嘴里跟杀鸡没什么区别。

“谁教你这种生存准则的?”陈元偏头看他。

李稷神色变了变,看着陈元:“哥,我生在帝王家,周围所有的都在教我这个生存准则。”他眼神黯了,沉默片刻,声音轻地不能再轻:“不杀人就要被杀。”

不知道为什么,先前的开怀和这一刻的黯淡让陈元心疼,作为一名看过小说的读者来说,生在帝王家,的确有一套跟普通人不一样的生存法则,尤其是当皇子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粉身碎骨。

“我知道。”他轻叹了口气,想着如果李稷活在二十一世纪,应该比现在单纯快乐吧。

“哥。”李稷侧身躺在那,手电筒的光照出他漂亮的脸,那双眼睛清澈明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杀人?”

“你杀过人?”陈元问。

李稷静了少顷,乖乖地点头:“那个送饭的太监,他收了我的银子,却不办事,害母妃活活病死,他该死。”

陈元张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伸手温柔地揉了揉李稷的头发:“辛苦你了。”

李稷任由他揉,甚至贪婪地将脑袋伸过去像只小猫一样蹭他手心,舍不得移开的那样蹭。

陈元笑,多揉了几下:“好了。”最后一下拍了拍:“这回可以睡了吧。”

“没人搂着我睡不着。”李稷非常理直气壮地求抱。

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