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干大事而惜身

“宁静致远,淡泊明志”。

写完之后,蟒袍男子提着狼毫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刚刚写就的八个大字沉默起来。

“王爷的书法是越来越有大家气度了。假以时日,定然是一代书法宗师。”

旁边一名身着青色文士长袍的中年男子看着卷轴上的八个大字开口赞道。

蟒袍男子自然就是秦国雍王,当今秦国唯一的一位一字亲王,本名秦琛。

当今秦国小皇帝的亲叔叔,秦国名义上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尊贵人物。

而中年文士则是他的心腹谋士,也是雍王府长史朱恒。

“什么大家气度,自欺欺人罢了。本王若是真能淡泊,也不会苦苦隐忍这么多年了。”

雍王将狼毫随手一扔,浓稠的墨汁顿时淋在了刚写好的卷轴上,将那宁静和淡泊四个字都给污成了四个狰狞的墨团。

中年文士闭嘴不言,等到雍王走到一旁的金盆里洗手擦干,然后坐在一旁的躺椅上,端着一碗冰凉沁人心脾的银耳莲子羹喝了两口后才再次开口道:

“那天的事情基本查清楚了。宋牧逃过一劫,全靠一个叫做李旭的人。”

“本来按照我们的计划宋牧兄弟根本是难逃一死,但是不知道为何那个李旭却好像是提前意识到了危险所以才会护着宋牧等人退往高坡据守待援。”

朱恒便将多方搜集来的关于当日伏击一事的经过一一说了一遍。

“李旭?跟我说说此人发迹的经过。”

雍王端着银耳莲子羹又喝了一口,面无表情的问道。

朱恒于是将搜集到的关于李旭的情报又说了一遍。

“听着到的确是个人才,年纪轻轻倒是做了不少事,竟然还有胆子跟林如海父子硬刚,真不知道他是初生牛犊还是说觉得靠着宋氏就能百无禁忌?”

雍王随口评价,不过显然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口吻。

“王爷,从李旭此子过往诸般事迹来看,此子虽然胆大妄为,但是却也是个擅长决断洞察力又很出色的人,而且除了他本身的武艺不凡之外,统兵练兵的本事也很是不俗。那三水县乡勇营成军短短数月就有了精锐之势,这显然不是一般武将能办到的。”

朱恒又说道。

雍王看了一眼朱恒,眉头微微蹙起:“此人可是坏了本王大事的罪魁祸首,你却对他如此赞誉,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朱恒眼神之中不易觉察的闪过一丝失望,正色道:“王爷,臣并非故意给王爷添堵。只是臣觉得,李旭此子虽然如今跟宋氏走的很近,但是毕竟还没有与宋氏真正的绑定。而且少年人心性本就不定,宋氏能够拉拢他,那王爷同样可以将他笼络在手中。若是能得此人效忠,以他掌握的羽林左卫的力量,王爷的大事就大有可为了。”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只是如何拉拢此子?宋牧靠他侄女来拉拢李旭,难道本王也要嫁个女儿给他不成?清河虽然表面上跟杨文瑞和离了,但是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也知道的。难不成让本王将小竹子嫁给那厮不成?小竹子可是本王的掌上明珠,而且只有十三岁,难道要便宜了那厮不成?”

雍王沉默了一会神色不悦道。

说起来他这些年虽然营造了一个贤王的人设出来,但是这位爷属实不是一个心胸宽广能做大事的主。

这些年若非朱恒等心腹一直规劝,这位爷还不知道能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朱恒看着雍王的样子,心中暗叹自己未遇明主。

这位爷明明是最有机会成为九五至尊的,可是却生生的成功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最后又落了个不甘心,三年前新皇即位的时候又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弥补自己年轻时的错误。

有野心也不完全是坏事,但是志大才疏又没有一颗能容人的胸怀,这就让人很无语了。

朱恒真的觉得有点心累了。

所谓“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义”来评价这位真的很合适。

但是朱恒也没有办法,他作为雍王府的长史,这些年甭管被动还是主动,都是全程参与了雍王暗中的种种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