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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落心底塌陷了一块,眉眼柔和不少,然而在关鞋柜的时候,却看到他唐夕沾染泥点的鞋子,上面还有些没有干的水滴,显然是刚出去过。

唐落面不改色的合上鞋柜:“你做的?”

当然不是,她手还没好,最重要的是,她不会做饭,这是她冒着雨特意拐了好几个街道买的。

唐夕没有解释,打起精神,仰起白嫩的小脸期待的望着他:“小叔叔要尝一尝吗?”

女孩的眼神带着几分请求,虽然演技很烂,但唐落拒绝的话在舌尖滚动了一圈到底没能说出口。

等他坐到餐桌旁,唐夕眼神中的期待更甚,亮晶晶的像钻石,在灯光下泛着流光溢彩,却又柔和的像,软的蓬松,夹杂着丝丝甜意,渲染的空气中都多了几分甜味。

唐落收回视线,吃了一口,味道格外熟悉,拐几个街道就能买到,难为她下着暴雨还跑那么远了。

小骗子。

偏偏唐夕毫无察觉,兴致勃勃的问:“好吃吗?”

唐落含糊道:“难吃。”

唐夕:“……!”

这得是多狗的男人才能说出这种话!女孩在家等他回来还给他留饭他竟然说难吃!

唐夕轻轻深呼吸了几次,软声道:“可能是我以前没怎么做过饭,我以后多练练,天天给小叔做吃的好吗?”

唐落咀嚼的动作顿了顿,又一次含糊的嗯了声。

唐落吃完之后洗碗的时候摘下了腕表,唐夕宛如离不开家长的小朋友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

厨房里的灯光很亮,唐落的肌肤在白炽灯下几乎白的发光,尤其是他冷白的手腕上,红色的胎记格外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