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久,第一锅炸薯条成功出锅,倒在一旁沥油。

殷子伍拿着筷子夹最上面的薯条,夹到自己碗里,撒上点盐,迫不及待地丢进嘴里,“呜呜呜我太久没吃薯条了,好怀念啊!”

他的动作给了其他人启发,虽然薯条还在沥油,但是最上面的部分确实是最早沥干的,可以吃。

这下,十多双筷子伸了下去,一锅新鲜的薯条刚出来没多久就分光了。

还以为能吃的辛雪风:“……”一群禽兽!就不能留一根嘛!

郁闷得脚边的野草都让他揪秃了整整一圈。

“油炸食品最讲究时间和火候,火大了,油温高,炸的时间必定要短,否则就会老。”苏千凉忙着传授炸薯条的经验,没工夫管主动送上门的金主爸爸。

“以薯条为例,你看这根切得细的,口感硬一点儿,这根切得粗的,里面还有点生。多尝试几次就会有感觉,开始吧。”

有大量的油果、盐果、土豆在,明高阳和梅冬灵就能放开手脚去尝试。

苏千凉还留了一个锅,让其他对厨艺感兴趣的嘉宾过来试。

其他人自知没这个能力,没有去碰,要么捡柴干活,要么等着吃,倒是盖彭彭犹豫一会儿还是去试了。

他长得虎背熊腰,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很粗犷的男人,实则善于观察,心思细腻,与外表反差很大。

三人掌控着三只油锅,前后开始的时间差不多,最后出来的成品,苏千凉一一品尝过后发现是盖彭彭的最好。

明高阳和梅冬灵吃过盖彭彭的薯条,再那么仔细一观察就发现了重点。

他们两个的刀功不如盖彭彭,土豆条有粗有细,为了让大部分的薯条能熟,油炸的时间比较长,而盖彭彭的薯条厚度均匀,受热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