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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什么。”

沈南兴打断他道:“落雁只是三灵根,即便容貌绝佳,但修仙者又有哪个长得差了。那些天灵根的天才,我们根本搭不上,就算搭上了也只能落为宠侍。我的女儿,又怎么能做宠侍,还不如同一个好的双灵根在一起。”

那名属下垂下头,没有说话。

沈南兴叹息道:“洛青彬的灵根在双灵根中算是不错,人又善于绸缪。到时候去了宗门,有他在,落雁总不至于被人欺负了去。”

“可……”那名属下皱眉道:“他又不是真心……”

“不是真心又怎样,只要让他同落雁结成天契,还怕他起什么心思么?”沈南兴缓缓道:“再有今天你若是把他杀害救命恩人的把柄拿到手,那洛青彬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重要的是,咱们这青霄镇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而且,落雁不是也喜欢么。”

第四章

虽说对穿越没有半点兴趣,当真穿了,南筠也不会怨天尤人,只会想办法让自己过得好点。

但身处深山野林,还真没多少条件。

青霄山他没敢上,只因南父的坟在山上,原主也实在太熟。原主熟悉,洛青彬自然也熟,所以第一个便被他给划掉了。剩下的紧临的两座山峰上面都有妖兽,原主几乎没有进过,但以现在来看,确是最安全的。

打怪总比打人简单,更何况南筠也的确需要点东西来练习。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就钻进去了。

一开始他并不敢往里走,只插着边儿。南筠算得清楚,这时间他们还在怀疑自己的去向,紧接着是去青霄山上找。所以现如今他窝在这片林子里,应当是安全无忧的,只不过最多三天,就必须换地方了。

这还是因为原主实在太弱,容易被人小瞧,不然明日恐怕就有人来这里寻了。

他不确定对方有多想杀他,愿意为此付出多大的精力,但南筠不介意做最坏的打算,将一切安排周到。若非他现在对灵力运用还不熟练,现下他一定会往里走,而不是留在外围,要知道这还是有点危险的。

外围的妖兽,算是杀伤力最小的。

南筠在几次失败之后,还是捉了两只兔子和一只山鸡。

别看只是兔子和山鸡,它们和山下农家养的可不一样,凶起来也是能杀人的,牙尖嘴利的模样一度让南筠以为它们变成了肉食动物。再说个头,山鸡站起来都能到腰上,兔子也比他以前见到的大了一倍,一看就不是凡免。

南筠用刀将他们天膛破肚,又用引水诀引出水来清洗,最后放到火架上烤。

别看两兔一鸡又大又肥,到最后当真能吃的也不过堪堪填饱南筠的肚子。实在是很多烤焦了,一半生一半熟的,甚至那只鸡还因为没处理好破了苦胆,虽说及时拿水冲了很久,却还是不知为什么有股子苦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南筠从没杀过鸡,烤过肉,第一次难免会出点问题。若不是因此,他也不会非得逮上三只,有一只足足够他吃三顿的。

白日抓鸡 兔之时,南筠自然也练习过掐诀,引火诀和引水诀已经十分熟练,甚至还能掐出几个比较复杂的诀来。但这还远远不够,他追求的比原主要高,觉得这些东西必须用熟用习惯了,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必须有反射性的动作。甚至这些东西应当更熟练,或者说掌控能力更强一些。

而烤肉是很考验火候的,则被他用来当成练习的一种方式,顺便还能让自己有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