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我知道它在那儿,你们在这儿等着。”

下一秒转过身:“黎叔,先给我一千块。”

傅耳迩在睡衣外随便搭件风衣就出了门,左看看右瞅瞅,只怪昨天为了躲金毛逃命跑得太快,竟不记得是在哪儿被男人抱回了家。

不过,她好像记得自己躲进了一片森林里,但抬眼望去,这小区里哪有森林。

傅耳迩在小区里逛了两圈,偶然间在一绿化带旁看到了几滴血迹,看位置好像是昨天逃跑时导致伤口裂开自己留下的。

傅耳迩顿悟,做七七时觉得草丛都似大树一样磅礴,所以躲到绿化带就觉得自己躲到了森林里一样。

那同理可证,昨天男人抱着她走的真实距离应该比她印象中以为的距离缩短一些,附近小区的话……最可能是前面那栋。

按照昨日的模糊记忆,傅耳迩来到了502户,按响门铃。

没有反应。

除了她找错地儿以外还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七七被男人抱走了,第二种是只有七七在家。

七七有个习惯,傅耳迩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狗都有。若是房间内有人,那么门外有一点儿声七七都会叫个不停提示主人。若是房间内没人,那么门外再吵再闹七七都不会吱个声。

若是第二种的话,门密码是多少来着?

3,5,8,2以及

门开的一瞬七七一溜烟儿的就窜了出来,飞快的扑到傅耳迩的小腿上使劲儿的往上挠。

傅耳迩一愣,没加多想弯腰就把它抱了起来,细小绒毛贴到脸颊的那刻心头倒是有丝羞愧。七七高高兴兴的在她怀里撒欢儿,颈窝旁蹭来蹭去,毫不介意她曾弃它不顾彻夜在窝在楼道里挨饿受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