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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川虽然知道这是乌鸦在骂小狼,不过,他还是虚心纳谏了。笑着对临魁道:“不错的主意,我想找刑天先商量一下。”

临魁站起身,伸一个懒腰道:“好,在事情没有办成之前,我就住在你这里了,早就听说云川部的饭食是最美味的,我可以好好地品尝一下。”

等临魁离开了,云川就对一直旁听的阿布道:“你觉得怎么样?”

阿布疑惑地道:“临魁为什么要分裂神农氏,为什么要祸害神农氏,为什么丝毫不尊重他死去的父亲呢?”

听阿布这么问,云川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为了不让阿布的世界观崩塌,云川决定这件事还是自己跟进吧。

无论如何,有机会毁掉一个大族的事情,上辈子可没机会干,现在,既然有机会了,不试验一下,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相当大人物的那颗心了。

找了人去邀请刑天来河湾地一会,云川就开始制作第十批纸张了。

前九次毫无例外的失败了。

不过,就算是失败的东西,依旧让第一个想要在纸上书写文字的阿布欣喜若狂。

野人就没见过好东西,一张粗糙的连擦屁股都用不成的纸张,阿布把它们全部珍藏起来,云川想要,他都要犹豫再三。

特意用桑蚕丝编织出来的纱网,还是有问题的,云川端着镶嵌在竹框子里的纱网,在浑浊的纸浆中间捞一下,沥干水分之后就迅速地扣在一张麻布墙上,很快,麻布墙上就贴满了纸张,目前来看,这一次制作的纸张应该能用。

虽然说纸浆还不够细,颜色也一言难尽,不过,这东西应该有资格被称之为纸张了,至少,在云川看来,这东西比后世用来包装糕点的马粪纸要好。

原始人的世界里,消息传得很慢,当刑天来到河湾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四天了,在这四天中,临魁品尝了云川部的很多好食物,比如藕渣,比如酸笋,比如麸皮米糠制作的饼。

在这四天中,云川已经制造了六百张纸,虽然纸的颜色泛黄,云川用小狼尾巴上的毛制作的狼毫笔,试验过之后,效果不错,尤其是用锅底的草木灰加上一点点油脂研制成功的墨汁,写出来的字颜色不但发亮,还很润。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昆仑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