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页

口供很快就火热出炉了,从来没有保密意识的帮派也不可能突然间就觉醒了某种政治思想,筛子一样的组织很快就让这些消息通过有技术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为了别人的秘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城。

另外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的小偷顿时吓的躲藏了起来,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遭人嫉恨的小偷,他们肯定有所谓的“狡兔三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奥尔特伦堡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城市,这里充满了冷漠,但这几天,整个城市的热情都被调动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来的男爵雷恩的马车被偷了,与马车一同丢失的还有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在胡特和一众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寻找那几个私藏了地契的同谋。

小麦是一种农作物,也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食物原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名字。

除了贵族之外,平民不允许拥有姓氏,姓氏是贵族阶级专有的特权,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随便取一个名字,不要求好听,只要求辨识度高。奥尔特伦堡中有两个叫做小麦的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没几天好活了。还有一个才十九岁,但他是一个小偷。

小麦躲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荒废民居的地窖里,这里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麦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对面家中的地窖里。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需要躲藏,小麦或是大麦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弟就会躲在这里,由另外一个人负责送来吃喝等日用品。这次,小麦就躲在这里。

“哥,你真的没拿那些东西吗?”大麦为小麦的杯子中倒满了二十个铜币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馏后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价的酒水,销量非常高。

小麦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满,仰头举杯,一饮而尽,接着重重的将木头镂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随之长长叹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气从他嘴里呵了出来,大麦倒是习以为常,他又满上了一杯。

“别提了,我真的没看见过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要是真有那东西我还会留在这里?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这几日的晦气通过撕咬的方式发泄出来,他用油乎乎的手点了点桌子,发出梆梆的声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莱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连阿尔玛那个贱人都要抓我。现在奥尔特伦堡里但凡有点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大麦笑了笑,举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饮尽,借酒消愁。

大麦问道若有所思地问道:“地契和存款不说了,那零钱是不是真的?”

小麦一愣,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开始变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机,一路油门踩到底,他僵硬的点点头,“是,有一点金币,但是不多,只有二十个不到。”

大麦眼中闪过一缕精芒,若有所指的追问道:“你们怎么分的?他们不会占了你的便宜吧?”

小麦一拍大腿,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起来了,“怎么可能?我小麦是什么人?他们敢!”说着嘚吧嘚吧嘴,“我分了五个金币,其余的他们都分了。”

五个金币,换成银币差不多有五百五十个到六百个,我的光明神啊,这是多大的一笔款子!大麦自己并没有喝多少酒,依旧感觉到一股热气直冲头顶,整个人都变得晕乎乎的。他口干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问道:“金币藏哪去了?哥哥,你实在太不仗义了,也不知道分我一点!”

小麦嘿嘿一笑,低声道:“我藏起来了,你以为我傻么?万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币装在身上只会死的更快!再等等,等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取出来,咱们兄弟过一个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