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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道人人都爱往京城走,往江浙走,喜静的高官住的宅子是闹中取静,大隐的雅士也是在郊野建茅屋,挨着城,八方消息畅通,三五好友时时相聚,是为“隐居”。

没听过几个当真往深山老林里跑,以熊瞎子为邻的。

人烟稀少的荒村,就像困在了厚重的雾中,别说沙钟、漏刻,连日晷也无。荒村路不通达,人每天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山上山下望不着人,活着活着,礼义廉耻就全无用了。

不知道时辰总是惦记着,连着三天,晏少昰都是四更天醒的。

“殿下,镇上的元兵已逾五千人,每一条大道都设了卡点、发了小公子的画像,他们要找一个蓝眼的小童。咱们是藏在此地拖延日子,还是提早进镇上遴选?”

晏少昰一忖:巫士记住了乌都的相貌,前头的童子被筛下去的越多,后头遴选的查得越严,越不好糊弄。

“我们明日晌午进镇,赶人最多最闹的时候。”

边镇圈地广,这片地土稀稀拉拉分布着不到三万人,适龄的孩童却少,能有七八百就不错了。

唯一的幸事是:“那日,小公子在马车上昏昏欲睡,殿下把您的座靠让给他了,叫小公子平白高出了一头,巫士只看清他是蓝瞳,不知小公子多大年纪——加之当日马车用的都是好鞍饰,是以元人主要筛的是七八岁的富家童子。”

晏少昰长吁口气。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他飞快思量:“他们要找富家子,咱们就扮穷相。你去雇一群机灵的乞儿,给乌都换身破衣,把他混在乞丐堆里,再想法儿给他修一张面具,变变相貌,要快。”

所谓术业有专攻,山鲁拙身为探子组的佼佼者,补衣缝袜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本事,他那一双巧手,拿牛毛针修面具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