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这般局势下,酒馆老板迪卢克吩咐众人——先前的卫兵说了,盗窃者(荧和派蒙)虽然留了一个金发背影,但没有被看见正面,再加上蒙德的金发人士比较多,因此通缉令上只写着“金发”这个特征。

倒是褪色者和温迪比较倒霉,通缉令上大致描述了他们的外貌形象——一个浑身衣服绿油油,另一个大半夜的穿着白色大衣,追兵的眼睛也没夜盲症,已经把这两个憨批的形象特征挂上通缉令了——考虑到这些,你们要不这段时间里还是别到处跑、暂时在酒馆里避避风头吧?

褪色者对此无所谓,作为一个不久前还埋在地里睡大觉的怪人,如今失忆的她根本就是个四海为家的浪子。估计哪天住在厕所里可能也没什么意见。

至于荧和派蒙可以先行离开,返回旅馆去收拾一些今晚深夜可能用得上的物品。

倒是温迪一听说能够留在全蒙德最棒的地方(指酒馆),顿时乐得脸上都笑开了花。

要不是顾忌着今晚大概有重要行动,他可能会死皮赖脸地缠着酒保买酒,然后喝个酩酊大醉,不醉不归。

然而等金发少女和迪卢克老爷一走,温迪就神秘兮兮的找褪色者一起干坏事。

“阿褪,我的好阿褪,我们一起去地下酒窖偷酒喝吧!”

坐在吧台边上的褪色者颇为怜悯地看着这位外貌尚且有些稚嫩的少年诗人,然后露出了成年人特有的那种迷之笑容,摇了摇头说道:“温迪,亲爱的朋友,你似乎忘了一件事。”

“什么?”温迪茫然地问。

“我已经是个有钱人啦!”

——我为什么要冒着被迪卢克老爷鄙夷甚至报警的风险去偷人家酒馆的美酒呢?我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买到啊!

说罢,褪色者装模作样的用藏有印记的右手在口袋里摸了一把,从中取出了几枚大额的摩拉金币,整齐地排列在酒柜吧台上,然后抬头对着酒保大叔查尔斯说:“你好,请把‘天使的馈赠’的特色酒水都给我各来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