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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这样的地方过了两百年都没消失,甚至还有持续下去的迹象。

邪见:“……人类的世道已经烂到这个地步了吗?”

犬夜叉:“不是一直这样吗?”

世道什么时候变过?人类又什么时候变过?两百年了,他明白人是救不完的,有时候救人还不如自救。

他收起六十铜板,道:“算了,花街有他们在我就放心了。”连奈落都能切片,想必对付鬼也不在话下,“我要去别的地方找找鬼。”

之后,继国兄弟在城西,狗兄妹在城东,开始了两头蹲点杀鬼的日常。

不得不说,人是有着强大习性的生物,就算变成了吃人的鬼,有些本能的意识就是改不掉。

比如,鬼也跟人类一样喜欢热闹的地方,也明白战乱的地方不好混,知道要苟在武力值不高、相对平和的环境里觅食。因此,在“出云城”蹲点,还真给他们逮住了不少鬼。

说起来,这年头做鬼也是要点心机的。他们被逮不是因为在城里吃人,恰恰相反,他们从不在城里吃人,而是将城当作了住处,专去外头觅食,主打一个把鬼杀队的视线转移到别处去。

可过犹不及,城中没人被害,绕着城的村子接连遭殃,是个人都看得出端倪。大概是觉得棘手,产屋敷才将任务交给了犬夜叉。前后耗时两个月,犬夜叉总算将这一带清理完了。

“出差”完毕,犬夜叉自然要从“托管班”把娃带走。不料继国兄弟竟是如此争气,在短短两个月中不仅学会了三味、扇子舞和胡琴,就连茶道和香道都会了七八分,甚至精通程度还能反过来教犬夜叉。

犬夜叉:……

你们兄弟还是人吗?真的是七岁不是七十岁吗?

入夜,犬夜叉潜入他们的房间,告知二人离开的事。兄弟俩没有异议,只是拜托犬夜叉先把几个交好的朋友带走,至于他们会自己想办法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