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够了。

向晓久是不喜欢上官丹凤背后暗针伤人,又确实对阎老板初步印象更好些,才给拦了那么几回。

但他也不是个凭借好恶就随意干涉办案的。

阎老板那点儿优待都是基于纳税人加被谋杀未遂受害人应当应分该有的照顾。

若阎铁珊真欠了债,那依着这里的法律该怎么还债就怎么还债。

向晓久肯定不插手。

只要侦查过程确实详实可信、审判符合程序公开公正。

毕竟连他那个大唐,都给折腾成陛下犯法都要有法必依的了。

区区一个阎铁珊,怎么可能例外?

圆有规而方有矩,经纬万端,无所不贯,方可得万世之太平。

向晓久的肆意,一贯只在规矩之内的肆意。

只不过有时候他的规矩和别人的不太一样罢了。

譬如此时。

他那么理所当然地将上官丹凤往当地官府衙门那里一丢,就撒手了。

也不管别人怎么想。

哦,像陆小凤那样直接当面说的,向晓久还是搭理一二的:

“我支持债权人对合理债务的合理追讨。

我也没有全盘否决那一宗债务的存在,唯一的要求不过是偿还规则必须遵循本朝律法罢了。”

“背后毒针显然不属于‘合理追讨’范畴,那已经是故意杀人了。”

“自古杀人偿命就在欠债还钱之前。虽说阎铁珊未死,杀人未遂也是远超欠债不还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