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枪戳在公孙兰肚腹间。

但又不比第一枪只穿肺部的毫不留情。

向晓久巧妙地避开所有内脏,包括肠子,都准确避开了去。

不需要什么透视眼。

只要在那一进去的同时,适当运转一下内力,让枪头在穿刺过腹部的皮肉之后、在肚腹之内穿过的时候,轻轻将内脏荡开就行了。

反正他只需要她暂时不死。

又不用顾忌哪种做法更叫人好受一点。

向晓久大多数时候,哪怕是对着犯罪嫌疑人,也要讲究几分人道的。

哪怕死刑犯,也愿意叫人死得体面一些。

——可那首先得是个“人”。

向晓久早在老婆子之前,就越权将公孙兰开除人籍了。

遇着老婆子之后,更是觉得连用畜生形容公孙兰,都着实侮辱了畜生二字。

向晓久足足给了公孙兰十三枪。

然后也不去管那个没再冒头的三娘,直接拖着公孙兰往西湖而去。

一路走得慢悠悠的,该吃吃、该喝喝,该睡也必是要睡足了的。

倒叫一得了消息就准备往回赶、却硬是给皇帝拖住的宫九,便是对着太平王那张脸,也能多吃上半碗饭。

熊姥姥最让我恶心的,不是她拿着毒栗子出去卖,而是她要装扮成个可怜的老婆子,在深夜叫卖。

在那样的情况下,什么人会买她的栗子?不是心怀怜悯的好人,就是深夜犹在奔波的苦人,更多的是两重身份兼备的,明明自己也过得辛苦,还是对别人怀有一点慈悲善意的人。

偏偏是那样的人,叫她给毒死。

公孙兰,皮囊再怎么美丽,我都觉得她不配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