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嘭!”

……

深夜的暗巷中传出数声沉闷的敲击,随着敲击声,一些黄白之物四处迸溅。

身着雨衣的人直立起身体,低低笑着说:“所以说,为什么要嘚瑟呢?”

他的脚下,是双手先于脑袋被砸碎的死者,名贵西装已经溅满鲜血,脸上的错愕与恐惧之色已经凝固了。

ps:毛泰久不是英雄救美,他两个都想杀。具体请看下一章。

☆、7

7

毛泰久杀人看心情,非常随机,例如这一次他想杀掉那两个在厕所里调情的让他倒胃口的男人。一个猥琐低俗,一个无礼瑟缩。

第一个,不过是让人在其车上做了手脚,随即开车尾随,待他驾驶途中出了故障下车查看时,用壶铃将他砸晕,拖入暗巷,很容易地杀掉了。善后自有其他人代劳。

第二个,有点麻烦。谁能想到一个富贵公子不坐自己的座驾,反而去坐公交车呢?事先的准备落空了。

毛泰久行事肆无忌惮,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即使首尔不是他的地盘。他想,既然不能在路上杀,那就在对方到达的目的地杀。他看着窗外父亲给他找的两个清道夫利索地处理尸体,俊秀的脸上缓缓地扯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他将手下发来的信息点开,对司机道:“开车,去r肉共和国。”

司机点了点头,发动了汽车。

人生第一次被男人亲吻,徐志勋出了酒店在门口吹了半天冷风都没缓过来,他浑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现在还没消。

人各有所好,喜欢男人的男人,世上多得是,只不过他活了二十八年头一回见到活的,更没想到自己会被男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