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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从未见过钢笔,更是连听过都不曾。

若是把这一情况反过来看,唐一一身为现代人,自然知道毛笔,更是曾见过拒说是大诗人李白曾经用过的笔墨。不仅发此,她还曾经用毛笔写过大字。

任何一个现代人都写过,但也仅止于写过。

唐一一并不是书法大家,更非出身书香门弟。她跟大多数的现代人一般,敲得一手好键盘,钢笔字都不能算得上是好看,毛笔用来就更加不用说了。

她毛笔字自然写得不能算好,甚至连中等都算不上。不用刻意,她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字写上去,就已经如同鬼画符了。

这一夜,唐一一几乎未眠。

还有一个人同样也没有睡。

这个人非但没有睡,而且还掀了桌子摔了茶杯。未了,南王世子怒气未歇的冲着跪在地上的黑衣属下发火。

“挽香死了?”

黑衣人沉默不语,这是他刚刚向南王世子禀告的。而且,看世子这语气,显然不是找他确定这事的。

“怎么死的。”

南王世子冷笑,指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下属怒道:“就在飞仙岛上,竟然让人将咱们安的探子杀了?”

黑衣人额头滴下冷汗。

“飞仙岛终究是叶家的。”黑衣人顶着怒火说道。

南王世子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