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红衣嗟赏了这种山林精气良久,同着姑娘一起采了十日的花,留下一匹神骏的马,一缎小姑娘想做新衣服的绸子,朱色宛如天边的红霞。

采花、插花。眼下,这公子却是在惜花。

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生,她都以为浇花除草多是园丁做的,即使作为业余爱好为之,也未必会带上多少风雅。

错了,真是错了。这温润如玉的公子浇花,宛如一卷缓缓展开的画儿。

花满楼听到了那踯躅的马蹄声,自然的冲着楼下露出了一个笑脸“姑娘?”

他听到了一声带着激赏的击掌。

“公子好气度!此景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人观!”那女子的声音脆生生的,语气又急又快,仿佛骤雨打新荷,眨眼的功夫,竟然一串儿话都落了音“只此一面,就不枉我走天涯!”

花满楼失笑出声。

他还在笑着,楼下的声音却有杂乱了起来。任红衣翻了袖袋胸袋,终是没找到一样能配得起的东西,眼光一凝,就看到了自己腰间的一块玉佩。

白璧温润,白璧无瑕。

那块玉璧价值连城,就连任红衣也刚刚上手不到七天。由于它精细的雕工和上等的材质,任红衣珍惜的抚了又抚,郑重其事的佩在腰间,实在爱极了。

此时此刻,这配上了“龙凤呈祥”结的腰佩,毫不犹豫的被任红衣一把扯断,她大大方方的把玉璧一抛,这价值连城的美玉就冲着花满楼疾疾飞去!

花满楼用袖口一卷,白璧就平躺在了他的手心。他手指修长,白玉上又带着说不出的荧光,这样一衬,竟是说不出的好看。

“好!”

楼下的那姑娘又是一声喝彩“好玉好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