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看福尔摩斯,因为我不知道在这个狭小拥挤的车厢里,我会不会像个青春期男孩那样冲动。感谢上帝,我们很快回到贝克街,一路上相安无事。

福尔摩斯还是走在前面,几步跳上了楼梯。我关上门,深吸一口气,现在我燥热地就像一只发情的麋鹿。哈德森太太不在,也许是采购去了,再次感谢上帝,否则我又要被她拉住听她唠叨了。我迈着沉重的脚步上到二楼。

福尔摩斯不在起居室里,我听见他的卧室里有衣料摩擦的声音,听上去在换衣服。我咽了一口口水。

“华生,厨房里应该有吃的。”卧室里传来福尔摩斯的声音,卧室门半掩着,“我们稍稍准备一下就要走了。”

我才缓过神儿来,转头瞧见那两张请柬正安静地躺在桌子上。

“麻烦你自给自足了,亲爱的华生。”这时福尔摩斯从卧室里出来。

他看上去好极了。整齐的黑色礼服衬托出他高挑的身材,以及白皙的皮肤,他的头发有点乱,显然还没有梳好,但是这样搭在他额头上的发丝,反而和俊秀的脸部线条相得益彰。福尔摩斯只是匆忙地在壁炉边走了一圈。

“哈,在这里!”他找到了丢在壁炉架上的梳子以后,又赶紧回到卧室里去了。

我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直到又传来福尔摩斯的声音:“哦,对了,华生,你可以在楼上原来的房间里找到合适的礼服。”

我有些丢魂地转身走出起居室,完全没有饿的感觉,只是机械性地上楼回到原来的房间里。果然,我在从前的衣橱里翻出了一件礼服。我思考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的?他是否检查过这个房间?我自嘲地笑笑,对着镜子换上衣服,梳好头发。

我觉得我看上去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