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权利法案里头应该有一条,人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吧?更何况我并没有犯法。」

「但是,」事务官不确定地说,「但您是特殊状况」

「噢。」阿尔弗雷德烦躁地叹气,「特殊状况。但我现在也是『特殊状况』。我必须去那个该死的伦/敦一趟!」

「伦敦?您是指,英/国的那个伦敦?」

「还能有其它地方吗。」阿尔弗雷德语气不耐地回应,「那个混蛋!」

又是英/国先生的事情。事务官张嘴纳纳地想说些什么,但却发不出声音。他楞楞地看着阿尔弗雷德将钥匙、衣物、钱包随便地丢进行李袋,猛力拉上拉链。

「抱歉,你能帮我定张机票吗?希望是午夜之前出发的。」

「可是」

「很抱歉麻烦你做这种事。我知道这不是你份内的事务」阿尔弗雷德说着,「但是,我不小心搞坏了我的笔电。」事务官顺着阿尔弗雷的手势看向桌上,「喝水的时候手滑,键盘完蛋了。」

事务官点点头表示理解,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该帮这个忙。

「琼斯先生,我觉得这件事还是应该先通知上层比较好。在这种时候擅自离开不太妥当」

「如果要那些家伙『批准』我出门,恐怕他们会先将我捉去解剖彻底检查一遍才会罢休。」阿尔弗雷德啐了一声,「什么禁足令?噢,好像我是他们豢养的宠物似的!」

「那是因为您是国家!」事务官反驳,「您是我们的『国家』,保护您与保护你自己,都是你的义务!」

「抱歉,我说的太过火了。」阿尔弗雷德揉揉眼,他觉得很疲倦。「但是,我现在真的必须出门一趟。不论如何。」

「不论如何?」

「嗯。不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