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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芙琳。”过了好久,汤姆才开口,嗓音略微有些沙哑。“我们已经在这条路上回不了头了。”其实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答案,于是只是沉默地笑了笑,没有表态,轻声说:“那也好,无论是什么地方,只要我们两个人还在一起,就好。”

一阵头晕目眩蓦地袭来,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被拽进了一团棉花,绵软的,却不真实,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将你和其他事物分隔开了。是毒药开始发挥作用了。不知道它发作起来到底有多快。但是……我清楚,有一个问题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于是,我小声地开口:“你爱我吗?汤姆?”

这么久以来,除了那一次圣诞节他趁我睡着时在我耳边小声而不知真假的表白,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我真的很想再听他说一次,哪怕是个谎言也好。头晕目眩的感觉益发加重了,我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一点点变慢,直至彻底凝滞。

时间在我的脑海里变得那么长,或许只过了几秒,或许已经过了好几分钟。终于,汤姆的声音柔和地自我头顶处传来,“我爱你,伊芙。”我紧紧攥住他的衣襟,闭上了眼睛,感受着一滴泪缓慢地滑落脸颊,然而嘴角却是上扬的。

“伊芙,再给我唱一次那首歌吧。”

我愣住了。这个要求让我突然开始怀疑,汤姆是不是——早就察觉出了面包的不对劲?早在咽下面包之前?如果他明明知道……那他为什么……

也许他是因为自恃有魂器而感到无所谓?也许他是因为爱我而心甘情愿地吃下那一小块面包?

不过我已经没兴趣知道答案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答应了一句“好”,极轻地唱了起来,“now, let the day jt slip away so the dark night, ay watch over you velvet, be”毒药已经毫无知觉地一点点抽走了我的精神,让我没办法做出更多反馈,或是思考更多。

我想起了那只夜莺。在唱歌的时候,它也抱着与我相似的心情吧?至少,我们都是带着爱与希望主动奔赴死神的怀抱的。还有荆棘鸟。我终究还是选择了汤姆,选择了这株荆棘成就我的绝唱。

“silent, true it ebraces your heart and your soul nocturne never cry never sigh you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be always see e and drea the night with nocturne have no fear when the night draws near, and fills you with drea sand desire”

“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 so deep you will fd there waitg for you nocturne ill fly ci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 e and drea the night with nocturne though darkness y, it will give a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

我的歌声一点点地低了下去,唱到最后一句时已经轻得如同一句叹息,脑袋无力地垂在了汤姆的脖颈间,感受着他温暖的怀抱。知觉在逐渐模糊,离我远去。最后我只听到,“哐啷”一声,什么东西被撞到了。

只有那束黑玫瑰依旧盛开,在暗夜中独自燃烧着。

注:

(1)选自johnny hartan演唱的《for all we know》。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氛围骤变,是因为这一章要和下一章搭配看,对这一章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真正的结局在下下章,其实如果故事真的在这一章结束,我觉得也能算是he,在这样的时刻,他们重新恢复了对彼此的爱与信任。从此以后,伊芙琳再无遗憾,汤姆再无软肋。

明天把最后两章一起更了。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如果以后我们两个都死了,至少还可以在幻境里重逢,还可以一直在幻境里相伴下去。这么一想,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连死亡都不可以。”

想起《返老还童》里的一句台词,挺适合汤姆,“we。're ant to lose the people we love how else would we kno iportant they are to ?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的人,要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

☆、chapter 69 后记

bg:should it atter by sissel

作者简介:

辛西娅普拉斯(cynthiapth),1980年出生于英国约克郡,1999年毕业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拉文克劳学院。莉拉沙菲克布莱克的外孙女,《唱唱反调》现任副主编。著有《坏种》。

在霍格沃茨的时候,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没有耀眼的成绩,既不会因为违反校规被教授注意,也不会因为某些出众的优点而被大家熟知,更没有格兰芬多三人组的奇妙冒险,毫不起眼,热衷独处,唯一的优点也许就是爱读书,能写点东西,是个不折不扣的拉文克劳式书呆子。

“伊芙琳。”过了好久,汤姆才开口,嗓音略微有些沙哑。“我们已经在这条路上回不了头了。”其实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答案,于是只是沉默地笑了笑,没有表态,轻声说:“那也好,无论是什么地方,只要我们两个人还在一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