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都已经打点好了。在她下午问叶绿之前就已经打算去一次埃及了。从来被动挨打都不是她的习惯。更何况现在的她比起以前的单枪匹马,可是强大太多了。

在河边就可以搭船了。

然后如果顺利,半个月后可以到下埃及。然后再辗转到上埃及。方槿一边盘算着路上用的时间,认为如果赶得快一点,她还是可以赶在十个月的时候回到卡涅卡生孩子的。

如果此时我在场,一定会把这孩子的脑袋敲开来看看。论阴谋讲诡计就无师自通,说起这种一般常识怎么就nc呢?

但我不在,所以方槿认为按照她的计算,时间绝对是非常充足的。这也直接造成了拉姆瑟斯见到她时的惊吓。

拉姆瑟斯就算穿着黄金织就的衣服,看他的气质也跟知书达礼扯不上一点关系。

当然可以形容为他具有王者的霸气。

他拿着侍从递给他的一块粘土板,把整个宴会的客人都晾在那里不管。因为他的脸实在是很严肃,连舞女和音乐都停下来了。

“呵呵呵……”他阴笑。挑起一边嘴角,全闷在嘴巴里,半笑半不笑。

离他近一点的贵族都快尿裤子了。这个从军队升上来的法老,那身上的杀气是一等一的。

他这个样子,整个宴会的人都觉得脖子上冷飕飕的。

“哈哈哈哈哈!!!”他突然仰天大笑,迈开大步走下高台,直接走出宴会大殿。

留下整个宴会的人开始猜东猜西。

拉姆瑟斯留下他忠心的侍从为他的行踪遮掩,带着一队人马连夜出发。

此时方槿的车队还没有走到尼罗河边上。

而我派出的人马,才刚刚离开卡涅卡。

一般来说,我派出的人马要追上方槿的人马是没有一点问题的。我也是这样想的。方槿再厉害,挺着个大肚子,她的速度不可能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