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笨的要死。

当然他这个也不算多聪明。他想着,亲一口。

本来他是设想着把方槿从城里偷出来带走,可是没想到一见到她,他就迈不动脚了。

她还是那么特别。他想到这里低笑,再亲一口。

现在他虽然还是想把她带走,不过跟她效忠的神祭祀见一面也不是坏事。

所以他等在这里。

可却让他先等到了一个好消息。之前她追问名字的时候他是真的没有一点记忆了,现在听到门外的人在叫着的,必定是这间房间主人的她的名字。

所以他讨好的在她耳边低声叫:“方槿。”模仿的字正腔圆。

然后看到他的姑娘慢慢醒来,他竟然升起了一种临敌时的紧张感,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当她醒来时,是扑上来亲他,还是叫外面的人抓他。

方槿醒来前,听到一个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好听到腿软的男人的声音叫着她的名字。那么的深情。

她睁开眼,拉姆瑟斯专注的神情让她有一瞬间的眩晕。

他这样专注的眼神就好像他爱着她。这个想像让她马上清醒了,因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接着她听到了门口叶绿的声音。

她起身,穿衣。看到他也在穿衣。

然后,她不知道她该做什么了。

按照理智上她的想法是叫外面的人进来抓住他。可另一边却在为不抓他找理由。一个埃及法老王出现在卡涅卡,或许不大张旗鼓的抓他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