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瑟斯生平听过很多女人的威胁,包括要杀了他,要自杀,要跟他一块死,要陷害他,等等等等。有一个很厉害的说要杀了他的儿子,而那个听说要被杀的儿子,不但是他的,同样是她的。

所以拉姆瑟斯自认还算是久经考验。但威胁说要脱光了跑出去这种轻飘飘的威胁还是第一次听到。一时之间他也不知如何是好。

他可以嘲笑她的身材,毕竟以现如今她生过孩子以后的身材,并不能说是十分的美丽,他可以说就算她脱光了跑出去也没有人看。这个可以说非常恶毒了,也绝对可以打击到方槿。

他早已看出来她的聪明在面对他时多少有点下降。可他也脑抽了。他没有选择最能打击她的话来反击她,而是微笑着走近她,一边咬着牙说:“如果有人看见了,我就挖了他的双眼,切断他的手脚,把他扔到沙漠中去,让蚂蚁和土狼活吃了他。”

方槿一时之间吓呆了。拉先生气势还是很磅礴的。

拉姆瑟斯走到帐篷外,气沉丹田,大喝道:“这个帐篷里不管出来了谁,都把你们的眼睛给我闪开!!如果有人看到了一丝一毫,我就让他自己把双眼挖出来,切断他的手脚,把他扔到沙漠中去!”

这话透过帐篷传进来,方槿脚一软坐到了垫子上。她可以感觉到外面散发出来拉姆瑟斯散发出来的杀伐之气,她几乎可以想像听到他的话的那些士兵们是多么的心惊胆战。

她原本只是气话,可能有那么百分之一的机会她会脑抽到兑现她的话,脱光了衣服跑出去。她只是想气拉姆瑟斯而已,想惹恼他。但拉姆瑟斯的话里是认真的。

他的百分百认真,吓退了她百分之一的认真。

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呢,脸发烫,一阵暗喜涌上心头。

因为拉姆瑟斯未必不知道她话里的认真程度不是吗?可他还是上当了,当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