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从藏书室带走了他所有的书,把它们堆在他床头柜下层。他连第一本书都还没读完,但在他看书的时候,时间飞逝,他几乎没有觉察。这似乎是个好迹象。不管在人们料想中一本“傻瓜指南”会多么枯燥,但这本书的趣味却足可令他心无旁骛。

他带着那本书下楼到厨房,想着给自己弄块三明治打发肚子。他已经错过了午餐。罗恩同样如此,真可说是耸人听闻了。他猜想,唐克斯不像赫敏,应该不会觉得她有必要照顾屋檐下的所有男孩(虽说宅邸里的两个男孩加一个男人还算不上一大群)。唐克斯为人要懒散些。此外,哈利觉得一个狼人就够难应付的了。

他撞见唐克斯正在厨房里煮茶。她看上去不大高兴。

“还好吗,唐克斯?”

“我就是休息一小会儿。”她嘀咕,没有细说是什么让她情绪烦躁。

“莱姆斯怎么样?”

“自己问问他吧。”

哈利犹豫片刻,接着开始认真考虑是否要下到地下室——或者说地窖——去查看他们的狼人住户的情况。除了三年级那次悲惨的小插曲,哈利从未有兴趣在满月临近时和莱姆斯近距离接触。鉴于在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峙的时候,莱姆斯是想吃掉他的,哈利的态度或许可以理解。可哈利同时意识到,莱姆斯过去有大脚板、尖头叉子乃至虫尾巴陪他度过变身狼人的那些夜晚。也许现在正是哈利本着同样的兄弟情谊,伸出援手的时候,因为他毕竟是詹姆的儿子。此外,只要月光没有照在身上,莱姆斯还是会保持人类模样的。

“我想我会的。”哈利说。

唐克斯一边冲他微微笑了笑,一边优雅地呷着茶。当然对唐克斯来说,优雅的意思就是只有一丁点茶从她嘴角边溢出来。

拿上了他的书,哈利朝地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