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麋鹿般纤长睫毛模糊冰蓝色里,是大漠的璀璨星河。

那片星河是他看见的最后的东西。

迎着陆小凤不可置信的眼神,陆踏歌淡淡拔出插入假扮者胸口的刀,甩干刃上鲜血。

刀锋锐利且雪亮,直指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定定的看他片刻,扬起手中剑,冷冷道:“此剑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陆踏歌点点头,学着西门吹雪扬起手中双刀。

“天三(山)冰魄,昆仑汗(寒)铁餐料(残料)锁珠(所铸)。”嬯寷 b ls 寷

剩余的他就不知道了。

当年明教天工公羊未取来天山冰魄合昆仑寒铁为丁君铸造造化轮还剩了点边角料,然而丁君救命所用的东西放到别人手里那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不说冰魄和寒铁坚硬程度和玄晶差了不止多少档次,光是握上去那冰冷的手感就非常人所能承受。

只是丁君近不得常人体温,陆踏歌昔年年幼,功力尚弱,无法完全收敛体温。故索要这冰魄和寒铁混着精铁打成双刀,日日使用,睡觉时亦拥刀入眠,硬生生将自己身外温度降至同丁君无二,好在大概是年幼修习,久而久之,倒也习惯了。

这刀他用了十余年,虽不知轻重几斤几两,在称手方面,无他物能及。

对西域人的咬字不准西门吹雪连眉都没动一下,他很认真的听完了陆踏歌的话,然后很认真的抬剑平指陆踏歌。

“请。”

两道白影同时腾空。

刀光剑芒,交错如织。

这是一场丝毫不逊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比试,足矣满足在场所有人内心的期待。

除了一个人。

因为那个人心中还有着更多的疑惑。

在陆踏歌与西门吹雪比试,所有人都没有注意的时候,陆小凤悄悄地摸到了‘叶孤城’的尸体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