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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这个东西就像是磨人的小妖精,你越是不想要,他就是要凑上来,你就算不想要也得接受,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穿越,反正解释不了,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穿了,还是胎穿。

他真正感到自己穿越的时候,是在医院,他那彪悍的老妈在吼叫声中,将他分娩出来。

当时他只顾着震惊,压根没留意周围的环境,等缓过劲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充满了外语的世界里。

作为一个天朝好青年,竟然穿到了外国,这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的,好在多年的英语不是白学的,能听懂一些,对上说话太快的就抓瞎了。

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成为了劳伦斯家的儿子,名字休伯特,他大姐更喜欢喊他休。

磕磕碰碰长到了六岁,至少知道自家住在拉斯维加斯,当年可是听说这是个夜生活的好地方!

等等,就他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夜生活跟他有半毛钱关系!摔!

他现在连看电视都不能超过八点,人生简直没有一点乐趣好吗。

他们家唯一好的就书多,启蒙书都不是什么格林童话等故事书,一本厚厚的《技术史》,简直不能愉快的玩耍,谁会给个两三岁的小破孩子一本这种书的?

最坑的还不止这启蒙书籍,最可怕的是,他现在身手矫健,完全是被迫训练出来的,作为两个考古教授的儿子,他也是压力山大的好吗。

谁家房子走廊都设置各种机关的!

虽然不致命,被打到也是很疼的好吗!谁家会这么训练自己的孩子,想起来他就各种的暴躁,想做个普通的好儿童有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