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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地图,还真有这么个地方,休伯特想给这个无情无理取闹的世界跪了。

没办法,主编给的任务,他只能收拾行李,其实也就几身内在美,外衣什么的,太重太麻烦。

找蝙蝠侠说说容易,看过电影的都知道,这货是超级有钱的富翁,白天是花花大少,晚上就是身披黑甲的黑暗中的守护神。

这个世界也是够狠的,竟然活生生的多出了一块,还变成了蝙蝠侠的老巢。

说起来,他还真的是不太记得蝙蝠侠到底是何许人也,花花公子的设定,和某个纽约的花花大少神似啊……只不过纽约那只是真花,而蝙蝠侠么,算是掩护吧。

他唯一记得的就是他当初在电影院里傻看了三个小时的电影,差点睡死过去,最终看到精彩片段,蝙蝠侠被他睡过的妞给桶了肾,好像是这样的吧……所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泡妞需谨慎,否则要伤肾。

为了一时爽,就要拿肾还,这等买卖实在是太不划算了,也就这样的败家子能做的出来。

说来要找到蝙蝠侠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

只需要去那哥谭市打听一下哪家败家子强,应该就能有眉目了,要真遇上了,他那不太靠谱的系统也会给出正确的提示,一般三流四流的配角,系统连鸟都不会鸟一下的。

走一步算一步,只希望男神不要等他回去前被别人给勾搭了,不然他真要跳波托马克河去了。

很快搜集情报小能手休伯特就从n个败家子里找到了有可能是蝙蝠侠的人,那就是布鲁斯韦恩。

布鲁斯韦恩,哥谭市首富韦恩家族的独子和继承人,父母在他年幼时遭到抢劫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