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便三五成群,小声议论着散去了。

而这时的奥利弗, 已经在福斯管家的侍奉下, 准备愉快地享用晚餐了。

自从贴心的管家先生为他更换了一位手艺更好,更忠诚 或者说有职业素养,以及更讲卫生 这点对他而言尤其重要的厨娘后,他终于不用忍受如泥巴般的豆子汤,和硬得只有最锋利的匕首才能分解的面包了。

尽管是在物资匮乏的莱纳城,在福斯的指导和要求下, 拼尽浑身解数的厨娘, 还是尽可能地让奥利弗过得稍微符合他的高贵身份一些。

也让奥利弗切实地感到, 他的幸福感终于有直观的快速提升了。

这晚的头盘是一份煮得恰到好处的碎肉,混上了份量合适的香叶和其他调料。

福斯亲自用银勺为小主人布置了一份,放进同样是银质的精致小巧的汤盘中,便静静地等待奥利弗品尝。

奥利弗才尝了一口,便忍不住“咦”了一声。

经过一通绝对符合贵族礼仪的细嚼后,他将那口感极嫩,又尝不出肉类总无法避免的腥味的碎肉咽了下去,有些好奇地看了眼面色淡定的福斯:“这是什么肉?”

不可能是熏肉。

经过熏制的肉类,早就丧失了水分,不管煮过几次,也不可能变回真正的软嫩。

“是兔肉,殿下。”

福斯恭恭敬敬地俯身回答:“希望您喜欢。”

“我很喜欢。”奥利弗眨了眨眼,好奇道:“不过,兔子是哪里来的?”

他可不记得莱纳城里有人从事养殖兔子的工作。

实际上,据他所知,除了猪和牛羊等较大型牲畜外,就连鸡鸭都极少会有大规模养殖的商贩 毕竟除了贵族以外,只有一些幸运地能拥有一个小院子的农户会拥有能养上两三只鸡、并享受每天一只新鲜鸡蛋的奢侈待遇。

“是我昨天从树林里猎来的,殿下。”

福斯回答的语气依然平和,回答得也很简略。

显然。

要是奥利弗没有问起的话,这位忠诚的老管家是绝对不会将这事拎出来,好为自己邀功的。

然而这个简单无比的答案,反而让奥利弗更加想继续探究了。

毕竟在他的印象中,除了睡觉的时候,这位万能的管家先生对他简直像爱护稚童一样精细,完全称得上是寸步不离的。

他怎么不记得,福斯还有过单独去打猎的时候?

“昨天?”

他放下了漂亮的银餐叉,开始回想。

很快他便想起来了。

的确,昨天在强盗入侵的时候,福斯是奉命离开过他一段时间的。

而回来时,马背上挂了几颗圆溜溜的强盗人头。

因为没打马赛克、表情狰狞的人头实在有些吓人,他只飞快地扫了一眼,就没有多看了。

原来作为战利品的,还有兔子吗?

奥利弗:“……”

原来这只餐盘上的兔子,是管家先生在砍人头时,顺便猎来的吗?

不知道为什么,他脑海中已经油然浮现了……面无表情的福斯管家一边凶残地剁掉强盗的脑袋,一边还顺手弯弓搭箭、猎了只碰巧路过的倒霉兔子的生动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