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强大的文豪阵营

将折纸收好,李清明发现芥子小姐还没回来,有些担心芥子小姐在森林里迷路,于是出去找芥子小姐。

顺便一提,鬼杀队的住处竟然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据说是为了防止鬼找到。问题是,你们的目的不是杀鬼吗?那么鬼找到这里宰了他们就好了,为什么要选这么偏僻的地方呢?

此时,李清明因为目睹兔兔如何凶残干掉鬼王,内心对鬼的实力太过低估,导致他无法理解鬼杀战士选在深山老林建立基地的原因。

好比阴阳师对付鬼怪,阴阳寮可是建立在极为繁华交通便利的市中心地带,一来去任何地方方便,二来也对外界有震慑作用,一般都是妖魔鬼怪躲避阴阳师,而不是反过来。

已经将鬼当成妖魔,误认为鬼杀剑士四舍五入等同阴阳师的李清明,不理解为什么鬼杀剑士明明是杀鬼的还要躲鬼。

正想着呢,他就遭遇了一只看起来很拽的非主流鬼。

是的!哪怕在玩摇滚他来说,打扮也太过sao气!

短发刺猬头,头发跟睫毛是粉色的!少女粉!没错,很少女那种桃粉色!头发就不说了,为什么睫毛也是粉的,还那么浓密的睫毛,你实在应该去给睫毛增长类化妆品做广告!

皮肤白得甚至超过晴明大人!还有黑色电路板一样的纹身!很类似那种非主流马沙特造型!他相信这么个形象的男人如果出现在乐团之中,瞬间会抓住所有观众的眼球,甚至超过主唱!

最让人吃惊的是,这个少男,跳出来之后上来就对他说——

“你就是阴阳师吗?跟我来一次!”

李清明:“……?”

李清明:“……!!!”

这个男人,好可怕,他竟然上来就想gay我!太开放了!哪怕是现代的gay们,用约炮软件找gay友也会意思的说点什么再开啪(……你怎么知道?!),这个男人太可怕了!

“咳,抱歉,你虽然长得很帅,但是请恕我拒绝。我们不可能。”

粉色非主流怒了:“你看不起我吗,竟然拒绝我的邀请!”

李清明脑中同步翻译了一下:男人,你竟敢拒绝我!如此古老的霸道总裁文台词,竟然还有人用!不,考虑一下时代,说不定这种风格正好时下流行?

“但是我们真的不合适。”

粉色非主流直接几步上前,正拳出击!

李清明轻飘飘闪过。

不是他吹,多年摇滚经验,让他闪避一流!当年他可是在mafia的冲锋枪下保护主唱的男人,没有达到子弹速度的攻击在他来说完全不在话下!

粉色非主流开始感兴趣,以极快速度出拳追打他,结果就跟用手去捕捉水中的鱼一般,只要稍一靠近,对方的身影就灵活躲开。

粉色非主流开始暴躁:“不要躲!与我正面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