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究其根本,还是“造势”二字。

如今当然不能再编造神话传说,但在有电影的情况下,神话传说反倒落了下乘。

“我决定以默默为主角,以你的经历增添删改之后写一个电影剧本,然后拍摄出来在美洲各地免费播放。”

“若是剧本写得好,在大家看过电影之后,自然会喜欢并拥戴默默的统治。”

毕竟,如果这部电影拍摄出来,就是历史上第一部 长篇电影。

故事的完整性与震撼度和短篇小电影根本不是一个量级,能给观影者带来的情感体验与代入感更不是短篇电影可以相提并论。

但关键是,剧本儿要足够好。

如今尚未出现的剪辑技术,也需要找人认真研习,导演与摄像师、灯光师等也都需要尽善尽美……

默默有心推拒:“我对表演并无兴趣,拍摄与我相关的电影故事可以,但让我上台表演就算了吧。”

张樱看着默默,陈述事实:“只有你亲自出演,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毕竟这时候的人还没有被大量影视剧冲刷,若真的拍摄出这么一部长电影出来,这么长时间的故事进程,完全可以让观众带入故事角色当中,他们会对故事里面的主角的经历感同身受,进而喜欢上主角、喜欢上帮助主角的每一个人,同样也会对故事中的反派生出看待生死仇人般的痛恨……

第一部 电影如果足够优秀,是可能讲这样的情绪放大无数倍的。

默默最后还是被张樱说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