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1)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软,再加上听着从没上学光靠着扒小学窗户的原主像模像样的背书,写信问了儿子的意见,得到同意后这才开始资助原主念书。

念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原主成绩优异,从小学开始就没下过前三,之后上了初中开始拿奖学金,从那之后老太太就基本没出过多少钱了。

他和老太太的孙女周初初小时候玩的很好,初中时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两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时候的情谊和重逢的喜悦掺和在一起,两人在大一发生了关系。

周初初怀孕后,他们索性就告诉了家长,虽然对明明该上学的年纪却闹出一个孩子来很愤怒,但看着算是青梅竹马的一起长大的两人,再看看原主从小优异到大的成绩,周家这边还是同意了婚事。

当时结婚了还上大学的不在少数,他们简单办了个婚礼,就继续回学校上学,之后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后办了半年休学,生了孩子后又重新回到校园。

原本青梅竹马,双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又都是好大学出来的,应该过得挺好才对。

可原主却迷恋上了搞科研。

他这一迷恋,将从前种种全都抛在了脑后,他对妻子没有兴趣,对有着自己血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想一门心思的研究。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坏,他只是为了科研,放弃了妻子儿子。

一开始没人发现不对,只觉得原主很喜欢工作,喜欢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知道他一直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又没有搞外遇,工资还都如数上交,休息日都是实验室一个电话就立刻赶过去。

他在家里待得时间不长,基本是早出晚归,但因为确信他的确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没当回事。

她学的是绘画,毕业后就开始自己设计一些原创首饰和服装做出来挂在网上卖,因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细,就算是价格高销量也十分不错。

每天在家里做做首饰画一下画,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么回家,他们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从这个孩子出生后只带着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兴的他难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将孩子交给他照顾自己匆匆出门。

原主没怎么和儿子相处过,五岁大的小孩子说话已经很清晰了,他充满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乐场玩。

就这么,两人去了游乐场。

玩着玩着,原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灵感,他连忙掏出随身带着的本子开始埋头写下那一连串的代码,接着又各种推算。

等到他抬起头,想起自己是带着儿子出来的时候,孩子早就不见了。

这对于将儿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来说简直晴天霹雳,她疯了一样的到处找自己的孩子,可无论用尽什么办法,都只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有预谋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丢了,她还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能报警,可既然是人贩子故意拐卖,找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溃的时候,原主却钻进了实验室,继续他那有灵感的研究去了。

之后十年,周初初从来没有放弃过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个又一边地方,希望能够找到那个孩子,常年的奔波让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不太好。

她也对着原主闹过,让他放下实验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闹烦了,嫌弃耽误自己做实验的时间,就随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来的钱支撑着这个家去找孩子。

毕竟周初初做东西需要精力和灵感,为了找孩子她连睡觉都是能少睡一个小时就少睡一个小时,根本没有收入来源。

周初初被说服了,那段时间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每天睁开眼脸都不洗饭也不吃就赶到实验室,整个人憔悴不已,她被这副模样骗了过去,以为他那么努力也是为了孩子。

从这之后,原主安心的继续做实验,每个月分了钱还是照样打给周初初,他不需要钱,他只需要实验。

周初初再继续在全国各处四处走着,寻觅自己孩子的踪迹。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时候,在坐车去一个据说有很多被买来男孩的山村路上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

临死,手里还握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疼爱她的奶奶因为这一噩耗突发脑溢血猝死。

而原主没了妻子也不见得多伤心,继续沉浸在实验中,直到五年后,警方通知他,他的儿子已经找回来了。

原主不太有兴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儿子,还是将人领了回来,据警方说,这孩子小时候因为长得可爱,拐卖他的人本来打算直接卖钱的,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怕他哭闹惹来的警察,运输途中他们一直喂他喝药。

也许是药量对于这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发不出声音了。

通俗的来讲,也就是哑巴。

一个哑巴自然是没人买的,人贩子索性就转道,将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专门控制小孩子来乞讨的组织里。

那里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这是为了让他们看上去足够的可怜,能让路人因为怜悯而掏钱。

这孩子运气算好,他被送过去的时候,组织里的医生刚好伤了手不能做手术,要不然他这样小的孩子,怎么也要做手术截肢,一方面是让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让他显得更加可怜,现在常用的医生不能做手术,那么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死人,再加上看他本来就哑巴了,他这才逃过一劫,没像是其他人一样,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被控制乞讨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闹市里捧着个小碗,在有行人路过时,可怜兮兮的睁着两个大眼睛望向对方,为了表示自己是哑巴,还要啊啊几下获取同情。

一般在他们这些孩子乞讨的时候,都会有成年人在旁边守着看着,防止他们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们藏下乞讨来的钱,那年头管的不严格,一直等到他十岁的时候,国家大力打击人贩子和这种带着拐卖来的孩子乞讨的行为。

他们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讨了,新拐来的孩子匆匆卖掉,养了几年如他这样的,就跟着“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东西,抢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着干了这些。

又过了三年,他十三岁的时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这些小弟都各奔东西,像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是没人管的,一些还记得小时候是被拐卖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还有一些如他这样,因为被拐来的时候年纪太小什么都不记得的,也就自己谋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没证件,等到自由之后,他没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是拿着以前攒的钱摆小摊,他手脚利落,也知道和周围人打好关系,每次都往学校门口蹲着摆摊,时间长了等攒了一笔钱,就拿着这钱找人办了证件。

因为名字上绣着一个轩字,他给自己取名叫王轩。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经那个组织里,唯一一个对他们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着“老大”一起死了。

之后,王轩就一直在摆摊攒钱,一直到二十岁,有个从组织里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带着他到了警局登记,警方想办法找到了当初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名单,一一对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处的记录和孩子特征,将王轩给找了出来。

王轩已经二十岁,是个哑巴,又是个成年人,现在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亲生父亲的家。

他是幸运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知道了原来自己被拐卖后妈妈一直在找他,还看到了妈妈留给他的录像,知道她一直都在爱着他。

不幸的是,所有爱他的人已经离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对他冷漠无比的父亲。

原主对这个儿子很不满,他想象中的孩子,应该是和自己一样,在科研方面有着兴趣,也应该汇聚了自己和妻子的优点。

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皮肤有些黑,哑巴又没什么规矩的年轻人。

警方给出的记录中,他甚至还偷过东西。

难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弃,但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让人走,只是虽然原主嘴上不说,从小就看人眼色长大的王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个亲生父亲对自己的鄙夷与不屑。

他当然是愤怒的,已经知道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走丢来龙去脉的他看来,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这个男人不可以。

而之后,仿佛是为了争一口气,也仿佛是为了让亲生父亲能够正视自己,他努力的学习着从没有学习过的礼仪,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书籍,他想要让自己变得优秀,优秀到父亲眼里能够正视他。

从小到大,他已经受够那些看垃圾一样的眼神了,母亲留下来的爱告诉他,他本来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样的长大,他小时候的玩具还保留着,而在他被拐卖后,那些玩具的价格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弄丢了他。

可无论王轩怎么努力,他的父亲都不会将他看在眼里,只会一门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时,王轩十五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出现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当初在初中门口摆摊时认识的女孩,他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她也答应了他。

这个女孩对于他来说是耻辱,因为在她答应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积蓄后,她又回到了校园里,避开他走,在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来问的时候,却又带着嫌恶的否决了她答应了追求。

当时所有围观的学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没人相信长相漂亮成绩优异的女学生会喜欢上一个在学校门口摆摊卖烤串的哑巴。

他们以为这哑巴是在闹事,望向他的视线里充满了鄙夷。

之后学校门卫也被吵闹声吸引了过来,他推搡着王轩,将他赶出了学校,并且警告他不准再来骚扰学校里的学生。

可一开始,明明是她先来示好的啊。

王轩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去那所学校摆过摊,他宁愿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