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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造成美人蝎手臂骨裂、手指挫伤、两根脚趾骨折、同时嘴唇上印下了四根非常明显指印外伤的三名罪魁祸首,被g市武者局扣留下来,统统都要写检讨。

这其中,江自流是主犯。

凌一弦违反规定,把江自流引渡进美人蝎的囚室里,是从犯。

而明秋惊知情不报,是包庇犯。

负责人气得连嘴里咬的烟都掉到了地上。

他的大手依次拍过三个人的脑袋瓜,在拍完江自流的那颗铁头后,又不动声色地连着甩了两下。

“你们怎么能这样呢?”负责人痛心疾首地说,“早就说了,咱们武者局是正规部门,不能对犯人暴力刑讯的啊!”

江自流弱弱地辩解道:“……其实,是犯人先动的嘴。”

第46章 我种下了一颗种子,终于长……

其实要是衡量起来,凌一弦偷偷放江自流进入玻璃囚室跟美人蝎交手这件事,可大可小。

往大了说,那就是违反规章、藐视纪律,而且居然还把犯人的两只脚趾给踩骨折了——两根脚趾骨折,这已经算得上法律定义里的轻伤了。

这种情况往严重里说,把他们拉上武者法庭都不过分。

当然,即使被拉上武者法庭,这事也可以细细分辨的。毕竟按照当时的状态,美人蝎受伤纯属咎由自取,而江自流只不过是正当防卫。

更何况,两名武者交手的时候,骨裂骨折都是常见情况。只要不是以武者身份欺压普通人,皮肉伤势都属于有待商榷的部分。

虽然如此,但只罚凌一弦、明秋惊、江自流三人,每人各写上3000字的检讨,也算是雷声大,雨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