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展昭他们把金银分给了被绑来的女人,你也别指望,让这几个女的去出庭作证的,现代你都找不到可以抛开世俗眼光的,更不要说宋朝了。

要是唐朝还说不定,所以只能是到了白天,送几个女人归家去,还不能直接送到门口那种,怕人误会。

至于那两个野和尚,杀人的事已经罪证确凿,也找到了老和尚的尸体,包拯表示不能视而不见,未来的包青天,从来都不缺正义。

别看包拯这时候没有官职,忘记说了,包拯几年前就已经考上了进士,不过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有去做官,而是回了家乡,最近他才刚刚出孝,这不,收拾行囊,去汴京领官职。

听到庞昱说他这次上京,是为了参加童子试,包拯还是挺开心的,自家外甥能够考上的话,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说起这童子试,其实就是宋朝的一种天才儿童计划,从小就在全国范围内,找出最聪慧的孩子,加以培养,可不就比那些费劲学习,还学不进去的人快了不知道多少步。

只不过想法是挺美好的,可惜,不太适用,最起码,像大宋目前来说不适合,哪来那么多的天才可以找,到最后怕不是滥竽充数。

特别是当今这位,称得上是皇帝里,脾气最好的,被大臣唾沫喷脸上都不生气的,真心的难得。

等等,如果自己是庞昱的话,那他姐姐岂不是……很危险?

不不不,也有可能是同名同姓的嘛,谁说姓庞就一定是太师的儿子,贵妃的弟弟呢,是吧!

小地主之姐姐

第二十七章

因为祖籍在河南那块, 庞昱的童子试,竟然被集中去了汴京,估计天才儿童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所以童子试, 也并非每年都有的,庞昱也是运气好,给碰上了,过了十岁, 就别想考了,太小又不能学全, 就是童子试, 也绝对不能小瞧了,不是真正的天才,根本不可能通过那些考试。

根据庞昱上学堂的先生说起, 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 卷诵文十, 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就是孝经都有一千九百多字, 要一字不漏的背诵下来, 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换做丁大, 让他背, 估计得哭死。

说来, 自从先生建议他去尝试考童子试,就离开了茉花村,也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

想起当初先生来茉花村,似乎也是游历散心来的,遇上了他太姥爷,对医术很有兴趣,没想到为了能够跟着神医学习,硬生生的留在了茉花村当了教书先生,一教就是三年,直到庞昱决定下场去参加童子试,先生这才功成身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