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金色的发色好难看,像是沙漠的颜色,我现在不想看到它。”爱丽丝道,“而且,你不觉得,改变发色这种事,超级酷吗?”

金色的发色可能来自于父亲,它很显眼,爱丽丝讨厌它。

【好吧。】系统被说服了,反正发色什么的都不重要,它看着爱丽丝缓缓为自己染发,又问,【你接下来要干什么?】

爱丽丝举起一只手,狡黠的晃了晃,“要想成功,你必须了解这个世界,看看哥谭有没有什么出名的侦探,请专业人士帮我找爸爸。”

哥谭的侦探。

系统在资料库搜索了一下,搜索出了结果。

[蝙蝠侠],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曾多次拯救世界,是一个侦探,有不杀主义的哥谭义警。

“既然是我的爸爸,肯定不普通吧?”爱丽丝轻飘飘的问,“哪怕在反英雄里,也应该是足够夺目的家伙,这样的人很好找的。”

她终于糟蹋完她那头像阳光一样璀璨的头发了,爱丽丝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几秒,若无其事的移开视线,假装刚刚发现理发店主,“哈喽,宝贝,你怎么在这?快来为客人染发。”

“黑色的,我要哥谭色”

理发店主站起来,兢兢业业的接受了对爱丽丝头上狗窝的暂时管理权。

那三个被强抢回来的小弟们收集信息回来时,爱丽丝已经洗好了头,把灿烂的金发变成了湿漉漉的黑发。

不管怎么说,一个刚有神智不久的孩子都是调皮的,哪怕她有很多常识,在没有经受时间的洗礼之前也是如此。

爱丽丝随口为第一个汇报的壮汉取了个昵称,“杰瑞,你收集到了什么?”

被迫改名的‘杰瑞’张了张口,最终没说什么,继续自己的汇报,“哥谭最厉害的侦探,是蝙蝠侠。”

“蝙蝠侠?”爱丽丝歪了歪头,“哇哦,那么他有没有空为小孩子找爸爸?”

能不能不要把这事说的好像小蝌蚪找妈妈一样轻松而荒诞。

“应该没有,”杰瑞把一叠报纸递给爱丽丝,“他看起来每天都忙着对付精神病?”

那叠报纸都有很棒的标题,比如《城市毒瘤!究竟谁才是罪魁祸首?!》、《毫无疑问,蝙蝠侠才是最大的不法份子!!!》,或者《警局为何与最大的不法分子勾搭?!》,爱丽丝翻看了一遍,然后问:“我喜欢这个城市!”

她弯起眼睛,甜蜜蜜的道:“她简直是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