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

哥谭和大都会的风评为什么公认的差距极大, 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进入大都会没多久,爱丽丝就深刻地体会到了。

系统地图上的城市颜色真的很生动形象,在哥谭市里的时候, 几乎每位市民都是黑灰色的、他们随时可以变身为罪犯, 当然, 这不是说他们每个人都是天生罪犯、个个罪大恶极, 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平凡的普通人,但是哥谭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们推动成罪犯。

天有不测风云, 就连街上的五岁孩子都能淡定地飙出一连串的脏话,问候哥谭的每个人。

可是在蔚蓝色的大都会, 气氛轻松,这里大街上的每个人都带着笑容、还时不时抬头看天, 哪怕现在是晚上,也没有哥谭那种明目张胆抢劫、路人无视的情况出现。

爱丽丝从走进城市开始, 就因为身上的装扮被别人打量,没办法, 韦恩实在是太贴心了,准备的礼服都很符合她的审美, 她就选择了最亮眼的那一套。

是深蓝色系的裙子, 上面缀着一些亮晶晶的饰品,背部是完全暴露出来的、靠系在脖颈间的带子固定住,配搭同样深色的高跟鞋, 黑色的长发挽起,只是脸上的妆是淡妆。

这样的装扮是很漂亮,但是只适合在宴会上漂亮,自己独自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时, 看起来像刚刚从绑匪那里逃走的大人物的女儿。

没过多久,更为‘大人物的女儿’这一猜想增加佐证的是,街上突然拐进来好几辆飞驰的豪华汽车,在看到爱丽丝的那一瞬间、刹车声响彻整个街道。

万幸这里是大都会、而不是哥谭,不然街道两边就会响起比刹车声更持久的脏话。

几个壮汉从车上下来,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黑色西装、戴着黑色的墨镜,一下车就无视其他人皱眉看过来的目光,气势汹汹地向爱丽丝走过去,然后在离爱丽丝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同时停下,一起鞠躬道:“爱丽丝小姐,您好。”

爱丽丝后退几步:“……”

哪怕从她在中东基地睁开眼睛算起、到离开哥谭为止,也不过是十几天而已,远远不到一个月,正常来说,人类幼崽的叛逆期和中二期是在十几岁的时候,爱丽丝离到那个阶段还有十几年的时间。

……虽然她在哥谭照样得意扬扬地称王,但是那种在万众瞩目之下宣布自己即将通知哥谭和现在在大街上被一群壮汉围住高呼‘爱丽丝小姐’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