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我想通了,人家都已经搬完回屋了。
大雨一直下着,天雷滚滚,吵得很。
外面乌云密布,家里光线也不好。
我懒得开灯,就那么在昏暗的客厅无聊地打转。
转了几圈,我最后竟然无聊到找出一个本子,又翻到一支笔,坐在桌前,想要给他写一封回信。
我打算,在这封回信里暗示他一下,让他知道,我不喜欢同性。
不过我得隐晦一点儿,得给人家留面子。
我虽然不至于阅人无数,但还是看过几本心灵鸡汤的,像他这种一看就知道很脆弱的人,我得温柔点儿。
当然,想跟做,真的是两码事。
我是画画的,在写东西这方面,实在有点儿不擅长。
一封几百字的回信,我愣是写到了天黑,写完之后,还被自己的字给丑到了。
小时候我妈总让我好好写字,说“字是人的脸面”,但我不当回事儿,我觉得我长得挺不错的,而且,在网络日益发达的年代,需要我写字的机会也不多。
万万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为小时候不听妈妈的话而懊恼不已。
不过没关系,写字不好,画来凑。
我写得不好,画得好!
在信的最后,我故意画了个姑娘,希望他能明白,这是我在告诉他:我喜欢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