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着修真者的好眼力,林徽末一眼就看到立在码头上的身影。

只一打眼,林徽末就确定了来人确实是杨毓忻,哪怕他此刻正撑着一只白底绘墨梅的油纸伞,脸被油纸伞遮得严严实实。

心底那么一点心虚顿时就不翼而飞,林徽末眉一扬,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盈满了喜悦。他大步向码头的方向走去,笑嘻嘻地道:“呦,阿忻,终于舍得离开你那……”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

油纸伞微微上移些许,首先露出来的是一只宛如羊脂白玉的手。修长的手指握着伞柄,骨节分明,指甲是淡淡的粉色。哪怕林徽末这个从不会注意男人手的人都下意识多看了几眼,感慨,不愧是弹琴的手,跟他这个糙汉子就是不一样。

而当他看清油纸伞下的面容时,林徽末“嘶”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冷气,呆住了。

半遮半掩下,缓缓露出来的是世间难寻的极盛昳丽。那是俊美得极具侵略性的容颜,林徽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能与之相媲美的相貌。“秋水为神玉为骨”用来形容男子本不恰当,但林徽末此刻却想不出其他能够形容眼前之人的诗句来。

林徽末不禁后退了一步,他的内心在呻-吟——他兄弟长成这样,日后哪个姑娘愿意待在他身边找虐啊。别说姑娘了,就是他看多了,他都担心日后的媳妇不好找。

日日用这样的长相洗眼睛,从今以后还有什么模样的人能够入了眼啊喂。

就像他之前说的,杨毓忻长成这样简直就是造孽。

好在林徽末并不是看重容貌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杨毓忻被蚀灵藤缠身,容貌毁得旁人都看一眼都会做噩梦的时候成了至交好友。当然,最开始的时候,杨毓忻亲手酿的酒功-劳不小。

林徽末恍神只是一瞬,下一刻就被其他东西占据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