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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雪松没去看信息,自顾自抠了几片药,就着热水咽进肚子里,一边后仰倒入柔软的沙发垫之间,眯起眼睛,缓慢的思考人生。

首先,他对于昨晚的记忆,出现了很明显的断层。

他脑子里记录的最后一幕,是自己站在“灯塔”酒吧的舞台上,灯光从头顶打下来,观众在轰然叫好,气氛有如烈火烹油。

他手中扶着的是麦克风支架,身后站着的是自己乐队里的几个兄弟。

有侍者从台下递来一杯啤酒,他随手接过,对着观众举了举杯,随后在电贝司与架子鼓的疯狂炫技中一饮而尽。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上一两句:

没错,穆雪松除了拥有一份听上去相当有逼格的职业“旅行摄影师”之外,在平时不出门采风的闲余时间里,他还与几名交情不错的朋友,共同组建有一支很小的地下摇滚乐队——黑火。

黑火乐队统共有四位成员,年纪分别在24到28岁之间,四个人都不是音乐系出身,建立乐队也多为兴趣使然,是个玩票性质的组合。

这群精力旺盛的帅小伙儿们,平时喜欢凑在一起,用音乐来释放自我。

又因为黑火在一众地下乐队中,着实算得上实力斐然,所以他们有时会被邀请去“灯塔”这样的酒吧,大家一起热热闹闹的赚个外快,至于钱多钱少也没什么所谓,就是图一乐子,还能顺便替黑火打一打知名度。

不过,关于黑火乐队的事情,这里暂且不做详解,言归正传,说回当下的第一要紧事。

在那半杯啤酒下肚之后,穆雪松虽然绞尽脑汁努力回忆,但也还是无法想起他究竟是如何回家,兼顾把爱犬扔进厕所,并躺在阳台上怒吹一夜凉风的全部经过。

在那些不甚清晰的记忆里,他仿佛曾与一只成了精的老猫,在深夜共同阅读一本掺杂着数学题的破旧魔法书,窗外是猩红色的月光,隔壁还有个骂骂咧咧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