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理没错,可情绪不需要理由,连燕就是觉得开心,他扣住沈平格的手,手指穿过指缝,扣得很紧,在路上慢慢走,挨得很近,天气纵然是冷,手也要暴露在空气里,冰冷亲吻表面,手心尚能保温。这时候他们和普通的情侣一样,连燕觉得幸福死了,这辈子都没这么幸福过。

路经巷口,连燕又和他在昏暗的巷子里接吻,沈平格搂抱着他,连燕背抵在粗粝的墙面,沈平格的手垫在他的脑后,顾不得什么感冒了,毛衣上窜,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来,连燕在亲吻中失重,沈平格是他的引力,他的太阳,是他全部存在的来源。

冬日那么冷,话语吐出的白雾在湿热的口腔里流连。

不能说话也没有关系,吃掉的白雾融化在血液里,说不定可以获得心灵感应的能力。

身侧车水马龙,车灯偶尔投映进来,明明暗暗的照亮他们。

连燕在心里翻来覆去的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谁说夜晚该是黑色,他觉得今天晚上是红色的——星云的颜色、玫瑰的颜色、嘴唇的颜色、血液的颜色。连燕觉得无比兴奋,甚至回去的时候拉着沈平格跑了好几步。他们在站在那儿等公交车,连燕开心的同他比划,忽的余光里瞥到一个站定的人影。

连燕对上卫子平的眼睛。

所有的笑意还来不及收回,僵在脸上,可不等他细看,卫子平便上了一辆出租车,沈平格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一地树影,“怎么了?”

连燕受惊般看过去,半晌过后摇摇头。

卫子平怎么在这儿。

是幻觉吗?他总不能得了卫子平ptsd吧,可他刚才的确看见了卫子平。连燕没敢和沈平格说,只是回去的时候沉默了些,公交车快到站的时候,犹豫了许久,才在他的手心里写。